\n (招标项目编号:**-**(略)-(略)1)\n\n \n 我要投标\n \n
\n\n一、招标概况
\n项目名称:新桥街道大朗山城市更新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
\n项目编号:**-**(略)-**
\n是否重大项目:否
\n招标项目名称:新桥街道大朗山城市更新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设计
\n招标项目编号:**-**(略)-(略)1
\n工程类型:设计
\n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n\n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n
\n是否场外项目:否
\n\n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n
\n二、公告基本信息
\n公告发布时间 | \n\n (略) **:**\n 至\n (略) **:**\n | \n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n\n (略) **:**\n | \n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n\n (略) **:**\n | \n
\n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n | \n\n 网上获取\n | \n
备注 | \n\n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n建设单位 | \n单位名称 | \n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 \n
通讯地址 | \n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号广场大厦3-4层 | \n|
经办人 | \n张工 | \n|
办公电话 | \n(略) | \n|
电子邮箱 | \n(略) | \n|
招标代理 | \n单位名称 | \n(略) | \n
经办人 | \n黄炜杰、杨立、王海斌、王旋 | \n|
办公电话 | \n(略) | \n|
手机号码 | \n(略) | \n|
电子邮箱 | \n(略) | \n
四、详细公告内容
\n\n 新桥街道大朗山城市更新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设计【标段编号:**-**(略)-(略)**】\n
\n\n | \n | \n |
本次招标内容 | \n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计划投资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分项深化设计、建筑节能报告、绿色建筑设计及预评价、建筑废弃物再生材料利用、装配式建筑设计及其他补充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用水节水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编制竣工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工作。2、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阶段BIM成果,应用BIM平台实现设计工作协同等。要求设计单位有丰富经验的BIM设计团队,利用目前市场主流自主可控知识产权BIM设计软件,进行BIM模型正向设计,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同时移交成果时进行BIM设计交底。3、与红线外市政管线(水、电、气及通讯)的接驳设计。4、所有管线迁改设计及配合。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n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n(略) | \n|
招标范围 | \n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n|
主要投标成果 | \n展板 | \n|
计划总投资 | \n**,(略) | \n|
工程地址 | \n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n|
投标补偿 | \n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n补偿费共计(略)。\n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 2 名投标人 ,每家 ** 万元;\n未进入定标环节的 2 名投标人 , 每家 ** 万元;\n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n经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招标人不作补偿。\n如因政策、规划调整招标终止,招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n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n|
拟采用评标方法 | \n\n 记名投票法\n | \n|
拟采用定标方法 | \n\n 直接票决\n | \n|
\n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n | \n\n 线上递交\n | \n|
\n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n | \n\n (略) **:**\n | \n|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n\n 接受\n | \n|
联合体要求 | \n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需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注: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n|
投标人资质要求 | \n\n | |
其他资质要求 | \n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 \n|
项目负责人资格 | \n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 号)的相关规定。)。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 \n|
业绩要求 | \n/ | \n|
其他 | \n/ | \n|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n\n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n\n |
五、附件信息
\n序号 | \n文件名 | \n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n(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n(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n(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https://(略)/jyfw/details.html?contentId=(略))
\n(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添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略)/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略)&siteId=1),或咨询热线(略)转2(服务时间9:**-**:** **:**-**:**)、(略)(服务时间**:**-**:**)
\n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n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n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n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fwdh/fwdhjsgc/bszn3)。
\n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n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略)/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略).html)
\n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n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n(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n(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n(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n(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n(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n(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n**.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n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略)(略)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n**.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n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n(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n(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略)/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n(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https://(略)/jyfw/details.html?contentId=(略))
\n(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添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略)/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略)&siteId=1),或咨询热线(略)转2(服务时间9:**-**:** **:**-**:**)、(略)(服务时间**:**-**:**)
\n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n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n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n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fwdh/fwdhjsgc/bszn3)。
\n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n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略)/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略).html)
\n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n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n(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n(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n(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n(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n(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n(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n**.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n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略)(略)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n**.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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